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日期:2023年05月09日 16:15 浏览量: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周六),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996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374.9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640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19658.1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4.2%,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0.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49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108.3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0.0%,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7.1%。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10个;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2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规范管控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通知》中明确的10类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按管理要求开展。
2、明确严格审批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国家重大项目(不含新增围填海造地和新增用岛)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用海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项目预审阶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投资主管部门重点审查并说明是否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
3、明确从严把关生态保护红线调整。《通知》提出,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发生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作相应调整;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拟转采矿权的,可申请将拟开采范围调出生态保护红线;结合生态环境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和定期修改工作,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局部调整。
4、明确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自然资源部门将生态保护红线数据成果提供给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关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数据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生态环境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各市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与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的衔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变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和标识牌。勘界定标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界等信息,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2、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29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重点内容如下: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作如下决定:
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暂时停止适用上述有关规定的期限为三年。暂时停止适用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法规有关规定;实践证明不宜停止的,恢复施行法规有关规定。
相关暂停条文如下: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第三十六条 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
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
第三十七条 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
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管机构监管不当,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申请认定的项目类型。《办法》适用于我市新建和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的认定,其中,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包括利用产权清晰且已建成使用的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以下简称产权明晰居住房屋筹集项目)和城中村具有居住功能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历史遗留建筑改造项目),涵盖了目前市场上的集中式长租公寓和分散式长租公寓。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按照近期印发的《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执行。
2、明确项目认定的具体方式。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除直接认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需由相关权利人提出申请后再按照程序进行认定。直接认定项目包括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非房地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的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含规模化租赁筹集)出租的人才住房项目,政府权属清晰的闲置住房项目,以及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土地整备等新增建设且用地批准文件明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
3、明确申请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1)新建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存在争议;②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2)产权明晰居住房屋筹集项目。①房源应当具有权属证明文件,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或者宿舍等;②运营管理单位作为申请人的,申请认定时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③房源规模不少于十套,且以建筑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3)历史遗留建筑改造项目。①原则上以栋为单位,且房源规模不少于十五套或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五十平方米;②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③申请认定时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④改造房源经房屋安全鉴定满足安全使用要求;⑤不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其中,属于申请时计划实施改造的历史遗留建筑改造项目,拟改造房源应当满足前述第1、2项规定的条件,经过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并且未列入城市更新或者土地整备年度计划;项目改造竣工后,应当满足前述规定的全部条件且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达到入住标准。
4、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出的情形。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包括产权明晰居住房屋筹集项目和历史遗留建筑改造项目)认定书有效期届满未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通过以及因征收拆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灭失的,视为自动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区住房建设部门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注销项目认定书。用地批准文件明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建项目需提前退出的,经原用地批准机关同意后注销项目认定书;其他新建项目退出的,按照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退出的相关规定执行。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2年第52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5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调整公告1项,计划延期公告1项,计划失效公告1项,规划修改公告2项,工程规划许可1项,施工许可1项,土地整备类公示2项,棚户区改造项目1项,法定图则调整5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3645.5㎡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江边股份合作公司。
2
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旧村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388440.3㎡
申报主体:深圳市新桥万丰股份合作公司。
3
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01803.1㎡
规划容积率:5.4
拟贡献率:41.4%
拟更新方向:R2、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汤坑股份合作公司。
4
坪山区碧岭街道安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0000㎡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5
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36125.2㎡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
6
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6827.8㎡
拟贡献率:不少于40%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上市公司大族激光(002008)的母公司,也是大族集团房地产业务的主要运作平台。迄今为止,大族控股已进入瑞士、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太原、沈阳、厦门、东莞、海南等省市,房地产开发总面积达350万㎡,项目总投资达100多亿元。目前拥有20多家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包括商品住宅开发、商用物业开发、酒店经营、高尔夫、旅游度假等产业。在住宅开发方面,涵盖中高端洋房、公寓、别墅多种物业形态;在商业物业方面,包括有写字楼、体验式购物中心、超五星级酒店等,具备多品类物业综合开发的实力。
7
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宝云纸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0375㎡
拟贡献率:不少于43.1%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深圳市宝云纸业有限公司。
8
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兴纸业厂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52315㎡
拟贡献率:不少于36%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新兴纸业(深圳)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控股公司为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龙光控股集团创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集团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秉持“责任筑城臻心建家”品牌理念,围绕“综合开发、智慧服务、生活消费”三大领域,打造“城市综合服务商”,连续6年位列《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1000强。
9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58436㎡
拟贡献率:不少于48.6%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皇庭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控股50%。
10
南山区蛇口街道渔二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2321㎡规划容积率:7.3
拟贡献率:26.4%
拟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招商润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招商蛇口是较早布局城市更新领域的房企之一,40多年来建设开发运营中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深圳蛇口片区。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蛇口已经由4700人的荒芜小渔村,蝶变为国际化滨海新城。不仅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同时也是中国最耀眼的城市更新案例之一。
目前,招商蛇口城市更新业务已重点布局深圳、香港、上海、重庆、广州、佛山、东莞、常熟等城市,打造了深圳海上世界片区、深圳罗湖招商中环、重庆长嘉汇弹子石老街、常熟琴湖会客厅、南昌东湖意库等城市更新项目。未来,招商蛇口将以城市更新为抓手,继续赋能城市生长,承载美好生活。
11
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726468.7㎡
规划容积率:7.4
拟贡献率:47.7%
拟更新方向:C1+R2、R2、R2+C1、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鸿荣源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鸿荣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31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三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集团多年来坚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线,依托深圳、深耕湾区,已累计综合开发房地产建筑面积逾千万㎡,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熙龙湾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多年持续深拓城市更新区域综合开发,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布局深圳、东莞多个中心项目,在大型连片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集团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为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宝安区新安街道72区甲岸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01地块)工程规划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691.4㎡
更新方向:M1
实施主体:深圳市新安甲岸股份合作公司。
13
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23、01-24、01-25、01-26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0698.8㎡
更新方向:R2、R2+C1
实施主体: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
润投咨询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置地在深圳已建成运营、在建或待建项目十余个,包括华润置地全国首个城市综合体“深圳华润中心”(2009年落成)、华润深圳湾一期--华润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2011年落成)、华润1234space(2013年开业)、广东省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华润城、华润深圳湾二期、华润小径湾、华润银湖蓝山、华润前海中心、华润湖贝中心、华润笋岗项目、华润莲塘统筹项目、华润凤凰岗项目、南山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以及后海中心区的城市规划运营等。
宏发集团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产商,早期都以宝安为大本营,逐渐扩张至全市各个区域,并有多个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储备比较丰富。据了解,宏发在光明区有多个旧改项目,此前宏发获公开招引成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
(01-23地块)
(01-24地块)
(01-25地块)
(01-26地块)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1
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第二、第三工业区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93886.8㎡
留用地面积:98431.7㎡
2
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306763.7㎡
留用地面积:83089.4㎡
3、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览表
1
宝安区西乡街道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公告
改造范围:15937.2㎡
改造方向:R2
实施主体: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989年5月成立,1992年在深交所上市,是深圳市23家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企业之一。集团按照“立足深圳,布局全国”的发展思路,形成以深圳为中心以广州、天津、西安、长沙、南宁、惠州等城市为重点,并向周边辐射的全国性战略布局。全资和控股下属企业21家。历年开发项目30多个,累计建筑面积近千万平方米。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地区] 08-01、08-02、08-03-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2
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地区] 09-01、09-02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3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东地区] 02-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645.5㎡,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原02-01地块由“生产防护绿地(G2)”转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新增02-05地块的对外联系支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2车道,新增道路用地面积为2359.8㎡,新增支路将原02-01地块分为02-01-01、02-01-02两个地块,其中,02-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6318.8㎡,02-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3966.9㎡,均备注“规划”;规划02-08地块通往新增支路的建议性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12米。
4
龙岗区宝龙街道[沙背坜地区][松子坑地区][宝龙东﹣新布地区][龙岗中心]02-07、05-01、05-15、05-20、05-22、06-01地块、05-02地块、05-01、05-19、06-02、06-03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02-04、02-07、05-01、06-09地块为规划街头绿地(G12),05-15地块为规划公园(G11),05-20、10-09、06-07地块为规划水城(E1),01-10、05-22地块为规划公园+水城(G11+E1);06-01、09-01地块为规划防护绿地(G22),06-02地块为规划耕地(E2),06-05地块为规划小学用地(GIC54),06-08、06-18、08-01、08-06、08-13地块为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06-15地块为规划公共交通用地(U21),10-01地块为规划保安用地(D2),10-02、10-16地块为规划林地(E4);[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涉及生产防护绿地(G2)、林地(E4);[松子坑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为规划林地(E4);[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为规划四类居住用地(R4),05-01、06-03地块为规划林地(E4),05-19地块为规划生产防护绿地(G2)。上述地块当前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龙坪路市政工程(龙岗段)当前选址方案与[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01-10、02-04、02-07、05-01、05-15、05-20、05-22、06-01、06-02、06-05、06-07、06-08、06-09、06-15、06-18、08-01、08-06、08-13、09-01、10-1、10-02、10-09、10-16地块,[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涉及E4林地地块、G2生产防护绿地地块,[松子坑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05-01、05-19、06-02、06-03地块重叠部分调整为道路建设用地;
(二)根据绿地占补平衡要求,补充[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06-01-01、06-01-02、06-01-03地块(防护绿地G22);
(三)调整后的[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05-22地块,规划为绿地水域+环境卫生设施(G1+E1+U5),其中包括”南约水质净化厂“(地下建设);
(四)调整后的[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10-16-02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项目为“220kv变电站“;
(五)调整后的[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10-22地块,规划为水域(E1),为保证水域的连续性,将部分原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调整为水域,调整后面积为126709.69㎡。
5
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樟坑径片区] 11-08、11-25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11-08地块用地面积为63663㎡,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2500㎡)、应急避难场所(室外)”,备注“现状”;11-25地块用地面积为52035㎡,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11-08地块拆分为3个地块:11-08-01地块用地面积3603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设施名称为“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室外)”,备注“规划,在满足市政道路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11-08-01及11-08-02地块间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通”;11-08-02地块用地面积1104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设施名称为“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备注“规划,在满足市政道路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11-08-01及11-08-02地块间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通”;11-08-03地块用地面积11746㎡,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其余指标保持原图则不变。
11-25地块拆分为11-25-01、11-25-02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852㎡、48639㎡,其余指标保持原图则不变。
结合现状围康路(临樟路—坂澜大道段)线位连接至坂澜大道,规划道路宽度为25米。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2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X2022-0003
竞得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小漠镇,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叉口东北处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473298㎡
建筑面积:2990000㎡
起始价:97600万元
成交价:976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26元/㎡
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1995年成立于深圳,业务横跨汽车、轨道交通、新能源和电子四大产业,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比亚迪凭借刀片电池、DM-i超级混动、e平台3.0等技术,迎来了技术、产品和市场的爆发。今年6月,比亚迪突破万亿市值,位列全球汽车企业市值前三,更是中国第一个跻身万亿市值俱乐部的车企,并首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全球销售冠军。
宗地号:A636-0960
竞得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光明区公明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22281.52㎡
建筑面积:110555㎡
起始价:14700万元
成交价:147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1330元/㎡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为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推动深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于2019年12月成立的深圳市国有独资大型建工产业集团,承担全市国资建工资源整合、建工产业投资与经营、产业空间服务保障等平台功能。业务涵盖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工业化、城市服务、综合开发、建筑科技,正在以“先行示范”标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建工企业和全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超680亿元,净资产超140亿元;2021年营收超300亿元,利润总额超23亿元。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二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四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往期周报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51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50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9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8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7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6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5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4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3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2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41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9-40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8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7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6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5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4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3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2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1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30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9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8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7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6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5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4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3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2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1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20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19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18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17周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2年第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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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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