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比较(应收帐款融资模式)
日期:2023年05月04日 12:51 浏览量:1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赊销的付款方式越来越多,企业应收账款快速增长,资金压力不断增大,融资需求越来越旺盛。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融资渠道少、资产规模小等原因,融资需求非常迫切。应收账款的融资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由应收账款融资产生的纠纷也是呈持续上升趋势。
作为资金提供方的商业保理企业往往在法律地位上属于较被动的一方。为什么这么说呢?看似拥有诉权,但实则被逼无奈才起诉。被动的另一原因,就是举证难。民事法律纠纷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在法律实务当中,基本上都是商业保理企业去起诉债务人。而举证这一环节恰恰是保理企业的软肋。
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体现充分的证明力。在实践中,对证据真实性进行否认的常见情形有:1.没有签名或盖章的文字材料;2.没有证据原件;3.证据前后矛盾,没有做出合理解释。
在商业保理中,债权人转让应收账款便退出了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保理商承继了该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收集保留的证据有:1.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2.基础买卖合同;3.送货单;4.托运单;5.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6.其他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
因为对商业保理使用的法律规定,以《合同法》为主,所以保理商必须要对基础合同进行反复核查,只有合同成立且有效,应收账款的存在才有意义。主要根据合同无效的规定来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核查完合同,还应该对卖方的发货情况,以及货品质量和物流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因为这里会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一旦买方将对卖方的抗辩权应用到保理商身上,对保理商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麻烦。在2016年耀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山东金紫荆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耀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败诉的原因就是山东金紫荆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行使了抗辩权((2016)鲁14民终2826)。
交易过程中,保理商还涉及到通知义务。为了维护民事活动的交易安全,法律规定了通知义务。不论在物权变更还是债权转让过程中,通知义务或者类似通知义务的行为,对主义务的履行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按照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可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公开型保理应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提交银行规定格式的通知书,在发票上加注银行规定格式的转让条款。隐蔽型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银行保留一定条件下通知的权利。
在必须通知的保理形式中,怎样的通知才是法律上的有效通知呢?
公开型保理的通知属于义务性的通知行为,即不履行这种义务,权利的转移变对相关义务人不起作用。虽然《合同法》第80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并没有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关于通知的方式,笔者认为口头,邮件,书面信函、报纸公告等,只要是合理的能够让债务人知悉的方式都可。关于通知的时间,也不必发生在债权转移的同时,在稍后的时间内通知也可。但最重要的是要规避债务人以通知没有到达为由的抗辩。在具体实践中,为了防止债务人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进行抗辩,必须收集保存好证据,即通常要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债务人的对通知确认回执或回函,以便固定证据。
在商业保理实践中,还有的企业不愿意披露自己的财务状况,不希望公示自己的融资行为,因此就不愿意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应收账款转让进行登记。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因为不是债权让与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有部分保理商在融资方的要求下,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没有要求对应收账款转让进行登记,从而给自己埋下雷。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确主体受让应收账款时,应当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保理商。这个规定并不能充当保理商不要求对应收账款登记的保护符。因为法律实践中很难证明自己的善意。假设债权人转让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上有质权或有其他权利瑕疵,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保理商依旧签订了保理合同,那么保理商怎么证明自己是善意的,自己对应收账款上的其他权利不知情?所以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十分必要。
推荐阅读
-
邮政信用卡管理中心电话(邮政信用卡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
-
铁矿石期货炒单(铁矿石期货交易手册)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
-
深圳社保新规挂靠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
-
沈阳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沈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站)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
-
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
-
股票dma的牛公式(股票dma指标详解)
2023-05-04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明...